第一節
一、區份性增強
(一)低頻率區分性增強
不當行為頻率減少就提供增強行為後果。
(二)區份性增強其他行為
除了不受歡迎目標外,其他表現的行為皆給予增強。
(三)區分性增強替代行為
增強一群正向行為來做為不受歡迎行為的另一種選擇。
(四)區分性增強不相容行為
先確立目標與行為不兩立的程序,然後增強學生表現出符合目標的行為。
二、消弱
排除或中斷不適當行為之後果的增強效果。
第二節
一、反應代價
拿掉權利、籌碼或活動做為不是當行為之行為後果。
二、隔離
當個體表現出不適當行為時,我們可以終止或停止他們正在進行的喜愛活動。
(一)非隱蔽性,沒被排除在現有增強環境,僅拒絕個體接受增強物。
(二)排除性:安置在低增強價值的區域。
(三)隱蔽性:放到受監督的隔離區。
第三節
一、斥責
二、過度矯正
(一)恢復性矯正
要求個體過度產生是當行為,而使是當行為恢復。
如:推倒房內家具,則要求整理整個房間。
(二)練習性矯正
要求個體重複練習適當行為。
如:不舉手就講話,要求舉手5~10次再發言。
三、體罰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